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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术校验活动经费管理办法

 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术教研活动经费管理办法

  

  为进一步营造浓郁的学术、教研交流氛围,促进学科建设及专业建设发展,学院鼓励个人及团队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来院做学术报告(讲座),积极组织学术及教研活动。

  一、学术、教研交流活动的范围

  1、我院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校内其他单位教授、博士在我院进行的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。

  2、我院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指导专业建设、工程认证等。

  3、我院教职工参加的在国内外举办的与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相关的各类学术会议。

  二、经费标准

  经学院同意,我院教师个人或团队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来我院做学术报告,酬金标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
  1、对做报告的两院院士、社科院学部委员、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科组成员、国家级学术性学会理事长、长江学者等专家,每人次资助不超过5000元(税后);国家级教学名师、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、国家级课题和国家级奖励的学科评审组成员、国家级学术性学会副理事长和秘书长、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、泰山学者等,每人次资助不超过3000元(税后),此部分学术经费由学校资助,其他活动参照执行。

  2、其他专家学者副高职称500元/小时,正高职称1000元/小时;全国知名专家学者经主管领导书面审批后,每小时酬金可上浮50%,但最高不得超过9000元/人次。

  3、国内专家指导课程大纲、培养方案、工程认证申请书、工程认证自评报告等工作的指导费。

 

教授

工程认证专家

工程认证

组长级专家

工程认证顶

级专家

课程大纲

300

400

500

600

培养方案

1000

1500

1800

2000

申请书

 

2500

3000

3500

自评报告

 

4000

5000

6000

 

  4、学院鼓励教职工从个人科研、教研经费按预算支出参加学术会议。学院教职工参加本学科领域顶级的国际权威学术会议(不含展览会等),并作会议报告,在没有个人科研、教研经费的前提下,由学院按一定额度资助,我院教职工到校外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费用需提供会议通知(或邀请函)、参会申请表等材料,凭票据据实报销。

  各类学术、教研交流活动需提前三天报学院审批,坚持勤俭节约原则,按照国家与学校有关文件执行。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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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2年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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